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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重大节假日游乐园(场)的制度

作者:海山时间:2023-12-29 10:04:38 次浏览

信息摘要:

第五条游乐园(场)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节假日游乐园(场)的安全运营管理及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使用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执行本制度.

游乐设施设备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加强重大节假日游乐园(场)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保障重大节假日高峰期游乐园(场)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游乐园(游乐园)安全与服务质量》国标/等。 标准要求及本制度的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省境内从事游乐设施设备经营活动的各类游乐场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节假日是指“五一”、“6月1日”、“10月1日”、元旦、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游乐设施设备,是指运营场所使用的客运架空索道、客运地面缆车以及采用轨道运动、回转运动、悬挂运动、原地(水)运动等运动方式的游乐设施。室内静止运动。 等方式,携带各种游乐机和游乐设施供游客享受。

第五条游乐园(场馆)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负责游乐园(场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运营管理和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实施。

第二章 游乐园(场)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 各游乐园(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充分、有效的安全措施。 确保游乐设施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第八条 重大节假日前,各游乐园(场)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运行计划,组织对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安全管理措施的检查是岗位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认证; 设备安全性能检查的重点(附件1)应包括各种驾驶舱、各种安全装置、保险装置、重要部位的连接和安全状态,各种电气控制部件的灵敏度,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以及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清晰度、醒目程度。

第九条 各游乐园(场馆)进行安全检查后,应当认真记录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设备的检查地点、现状及维修结果,并由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检查的负责人及负责检查的人员。 负责记录审核的人员签名确认。

第十条 游乐园(场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设备隐患,制定方案并指定专人进行整改,并保存整改记录和记录。以后的参考。 。

第十一条 游乐园(场)未在重大节假日前完成对发现的设备隐患整改或者设备经维修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负责人报告。负责设备的注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退役手续,严禁不合格设备和新安装未经检验的设备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重大节假日前各游乐园(场馆)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相关隐患整改见证材料等应当汇总归档,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档案。

第三章 安全监察机构对游乐园(场馆)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乐设施、设备在使用中的现场监管,重大节假日前一周内对辖区内的游乐园(场)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游乐园(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落实;

(二)重大节假日安全运行预案和应急措施;

(三)重大节假日前的企业安全自查记录及相关材料,以及存在问题、隐患的整改和预防措施;

(四)设备合法检验和登记情况;

(五)持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

(六)各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一条 列入重大事故危险源调查监测计划的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设备,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设计审查的大型游乐设施设备,除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外,还应当检查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安全救援设施的装备和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 重大节假日游乐园(场)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认真制作检查备忘录(附件2)。 备忘录应当详细描述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检查设备的类型、安全情况等。 备忘录除应有检查人员签字的检查姓名和日期外,还应有随行检查人员的确认签字。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整理检查记录,纳入行政文件备案。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重大节日前夕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管理问题的,应当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 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节假日期间辖区内游乐园(场)运营安全值班制度,确定专人、专人电话,负责跟踪游乐园安全运营情况。 (田地)假期期间。 及时处理游乐园(场馆)突发事件,并保存值班记录(附件3)。

第十八条 每年重大节假日后一周内,地方(含顺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形成重大节假日游乐园(场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节假日前的监督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等,连同检查备忘录、值班记录等一并报省局。

第十九条 从事安全监察工作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 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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